關于十五里河和南淝河流域等排口溯源管網建設、 完善、提升提標項目(淝河鎮(zhèn)、望湖街道) 違約金返還情況的公示
時間:2020-05-07 瀏覽量:781
依據施工總承包合同專用條款“27.16條”和項目專題會會議紀要(2019年第8期)約定:
(1)合同約定的總工期提前10天以下完成的,給予1000元/天返還;10天及以上20天以下完成的,給予2000元/天返還;20天及以上30天以下完成的,給予3000元/天返還;30天及以上完成的,給予5000元/天返還。
(5)媒體機構正面評價獎勵政府機構主辦的新聞媒體對本項目管理等給予正面宣傳,區(qū)級獎勵2000元/次、市級獎勵3000元/次,省級獎勵5000元/次,國家級獎勵10000元/次;同事項的獎勵不累計,以最高等級為準。監(jiān)理單位按施工總承包單位返還金額的20%返還。
施工單位二標安徽業(yè)峰工期提前10天,區(qū)級正面宣傳報道2次;五標安徽奧達工期提前11天,區(qū)級、市級正面宣傳報道各2次;六標安徽坤源工期提前5天,區(qū)級、市級正面宣傳2次。
依據返還總金額不超過本項目罰沒違約金總額,施工單位二標安徽業(yè)峰返還違約金0.6萬元;五標安徽奧達返還0.5萬元;六標安徽坤源返還1萬元;監(jiān)理單位安徽盛康返還違約金1.2萬元。
特此公示。
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